2015年株洲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职专、初中、小学等各学段教师、幼儿园园长、幼师共计73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全程参与。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73个(见附表1),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案报批
县教育局负责起草2015年株洲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提交株洲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6月26日。
2、报名地点:株洲县教育局人事股。
3、咨询电话:0731-27610667;0731-27689407(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株洲县教育局负责,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参与。
(五)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数为100分,面试采用百分制。
2、笔试具体实施办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
笔试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
(3)笔试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9:00至11:00。
(4)笔试地点:株洲县职业中专
县教育局统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笔试当天凭有效身份证到考点的考室领取(由监考人员发放)。
3、面试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应聘学段教材内容,课题由应聘者在指定的范围内抽取(留40分钟给考生准备)。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幼儿园园长、幼师的面试按幼教管理和幼师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0日,考生签到时间为当天上午7:3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面试地点:株洲县职业中专。
笔试、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受组织部、纪委、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