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1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特殊专业(数控车床、机械加工、汽车维修、模具加工)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特殊专业、电视编导专业暂不限教师资格证,要求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会计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
4.报考岗位需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5.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站、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
自2015年6月12日8:00始至6月18日12:00止,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确认提交信息后考生本人按要求于6月16--18日8:30--16:00到平顶山市招办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可暂不提供,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由其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通过资格审查后交费60元、进行指纹和图像采集。
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以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为准)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费。
下列考生可享受笔试加5分的政策: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
2.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
4.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期满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2015年平顶山市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见附件2)。
(1)“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3)特岗教师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特殊专业(数控车床、机械加工、汽车维修、模具加工)和普通专业两类:特殊专业进行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普通专业只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教育部颁布的初中《课程标准》为准),技能测试主要实践操作技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技能测试
报考特殊专业的考生,首先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相关的实践操作技能,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以1:3的比例进入笔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报考普通专业考生不参加此项测试。
2.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名通过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3.面试
普通专业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专业按照“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提供其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者,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