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和教育两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基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由曹县人社局结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70分掌握。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查备案。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报考其他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曹县考试中心0530-3398033
曹县教育局0530-3397300
曹县卫计局0530-3319758
附件:1、2015年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2、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6月5日
1、2015年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