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所需相关证明需由证明出具人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证明一律无效。
③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7月9日—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准考证发放地点:沿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据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类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卫生类、综合类只实行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教育类职位:小学教师为《教育基础知识》(小学)、幼儿教师为《教育基础知识》(幼教),小学教师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师考试范围为《幼儿教育基础》、《幼儿心理学》及《保教知识与能力》等。
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二)面试:教育类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分值100分,具体方案由沿河自治县教育局拟定,提交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教育类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卫生类、综合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体检合格的同时进入一下环节)。报考“紧缺专业”未达到1:3比例职位的人员,其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职位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学籍档案)的。
4、报名或体检、考察时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6、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8月10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的。
7、其它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相关考察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县招聘办”审核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聘方案》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223374(沿河自治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6-8221674(沿河自治县监察局)
附件: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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