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饶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报考教师类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教学辅助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限制,聘用后须在2年内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卫生类护理岗位的为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执业医师岗位的为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镇街卫生院的影像诊断岗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卫生类其他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七)报考公安辅助人员岗位的,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公安辅助(计算机)岗位矫正视力还须均在5.0以上;
(八)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4年6月9日至1997年6月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与计划》。
报考人员所取得的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一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或自主选择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或自主选择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广饶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下列人员还不能应聘公安辅助岗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东营市入伍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含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学校入伍,退出现役后,其安置地为东营市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计划共计160名,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的公安辅助岗位在报名时还需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7:00
报名网站:广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rldbz.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咨询。
3、公安辅助岗位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公安辅助岗位报考人员,先不进行网上缴费,需下载打印《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查时使用。
(1)公安辅助岗位现场目测
通过资格初审的公安辅助岗位报考人员应于6月9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广饶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报考人员请尽量于6月9日—6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和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资格复审,以方便审核不通过时及时改报公安辅助岗位以外的岗位。
现场目测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要求进行,主要测查: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纵跳摸高是否达标,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文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2)公安辅助岗位资格复审
通过现场目测的公安辅助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一份;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在2015年6月9日之前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此外,大学专科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审查发现其证明材料中相关信息与提交的《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一致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如目测不合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可在6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有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按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公安辅助岗位还需通过现场目测和资格复审),要于2015年6月9日13:00—13日13:00登录广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rldbz.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广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5年6月24日9:00—27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9日-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广饶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西办公室(佳乐超市南邻)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须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9日-6月10日到广饶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西办公室(佳乐超市南邻)提交由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士兵入伍、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材料。
对最终确定的影像诊断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1.5倍的,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最终确定的医学研究生岗位、机械电子高级教师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最终确定的县人民医院的医学研究生(临床医学)岗位核减的计划增加到县人民医院的临床医学岗位计划中。对其他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及调整的计划将在广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