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承德市双桥区继续招聘教师启事
2015年双桥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5名,其中小学语文20名,数学10名、英语5名、体育5名、计算机5名。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出生。
3、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不低于应聘岗位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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