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予以加分。
①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中,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由旅、师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由团、旅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7月7日—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铜川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加分将与笔试成绩加和后计入综合成绩。加分结果将另行公告。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7月10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报考播音、主持岗位除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招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空缺顺延递补。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①考生(报考播音、主持岗位除外)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出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③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和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团委、人社等)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④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考生持岗位所需证件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考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
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七)面试
报考非播音、主持岗位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3+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向区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等资料,由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是招聘公告的具体阐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19-3283248、0919-3185692。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具体招聘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为防止恶意刷高报名人数的行为,报名系统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报名信息的次数进行了限制,报名信息经同一职位资格审查三次未通过的报考者,不能报考该职位。
(四)本次公开招聘,只公布笔试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4.《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5.《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基础知识大纲》
铜川市委组织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2日
1.《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rar
3.《2015年铜川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