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化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政审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考察对象:
根据《开化县2014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第九号)》和《开化县2015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第三号)》,经报名、综合素质考评、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已结束,进入政审考察阶段(具体考察对象名单见开化县教育网公告),现将本次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毕业学校对考生的现实表现鉴定情况二份。(附件1:开化县教育局赴高校招聘教师考察表,请自行下载)
2.考生本人的自我鉴定材料二份(格式见附件2)。
3.身份证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要求在5月30日前快递或直接报送至开化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城关镇芹北路13号,邮编:324300,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570-6012795、6013538。逾期未提交上述考察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考察。
二、其它有关事项
1.档案材料投递:要求于7月30日前投递到开化县教育局人事科。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接收单位填写“开化县教育局”,并随档案投递到“开化县教育局人事科邓老师(收)”,联系电话:0570-6012795、6013538。
2.党组织、户籍关系转移:由就读学校统一介绍到“中共开化县委组织部”,待分配到具体学校后,再由中共开化县教育局委员会介绍到所在学校的党组织。户籍关系待分配到具体学校后,到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3.毕业之后,请及时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二份寄至开化县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开化县教育局赴高校招聘教师考察表
2.自我鉴定参考格式
开化县教育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