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选)聘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2、3、4)。
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按岗位要求提供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公开选聘人员还应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6)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7)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重庆市万州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7)。
仅限贫困生报考的岗位,还须提供贫困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身份认定。户口簿(主页、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区主管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和低保金存折。
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①面试比例:公开招聘面试按1:2的比例(公开选聘面试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后,实际到现场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选)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选)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公开招聘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公开选聘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主管部门商定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②面试方式:面试方式(见附件2、3、4)。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1)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公开选聘: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公开招聘: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公开选聘: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选聘名额1:2比例差额确定体检人员。
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公开选聘人员实行差额考察,以考察结果决定拟选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考察由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制定考察方案,全面了解掌握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
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系统分类报考的农村学校(含委属高中、委属初中、委属小学、委属学校)和城区幼儿园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万州区教委集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在相应层次同学科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分类报考的具体学校名单由区教委根据暑期教职工调动后的情况研究确定,并提前公布),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岗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选岗或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选)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5823264558231711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58221665
附件:1.万州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rar
2.万州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rar
3.万州区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贫困大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rar
4.2015年区外公开考试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rar
5.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