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面试工作方案的公告
根据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的公告》规定,为贯彻面试工作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贡井区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招考主管机关的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考主管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二、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下述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聘比低于20:1(含20:1)高于3:1(含3: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区本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三、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中直接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贡井区南环路庞大汽贸公司综合办公楼7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人员于2015年5月22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递补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
(一)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对评委的提问现场作答,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题时间不超过12分钟,评委现场评分。
(二)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每位考生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五个评委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后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二)由监督小组人员主持,在考生代表监督下,抽签确定各组评委。
(三)组织考生分组抽签确定岗位面试顺序,抽签结果交考务组引领员和记分员掌握。
(四)主评委和监督小组人员提前30分钟对评委及工作人员进行面试规则培训。同时,考生在候考室分组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
(五)抽签完毕后,由主评委通知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应试者入场,主评委宣读主持词;计时员计时(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阅题3分钟)。各评委根据应试者答题的情况进行评分。
(六)计分员复核评委评分并计算同一岗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经核分员复核后交主评委签字,由主评委通知场外工作人员将考生引领入面试场,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自贡市人事考试网和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栏公布。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7:30。
(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迟到30分钟未到场,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进入面试考场。
3、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七、面试收费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生每人需交面试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八、纪律要求
(一)面试是招考工作的关键环节,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确保面试公平、公正,实现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目标。
(二)凡面试命题专家、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等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评委及现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证上岗并关闭通讯工具,不接待其他人员。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出现问题应当场向招考主管机关反映,不得妨碍面试正常工作。
(四)面试的全过程由区纪委和参加面试的考生共同进行监督,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应回避的人员或违规的现象,应当场向区人社局、区监察局的现场监督人员报告。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3-3218201
附件:2015年上半年贡井区公招教师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