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50分。综合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报考职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报名表》(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备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2015届毕业生提供认定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职称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职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学科知识的应用和教学能力,采取写说课案、说课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
其中,报考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舞蹈、幼儿教师和职校部分学科(即150208-150211职位、150220-150223职位、150229-150242职位)需加试技能测试(说课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内容:报考职位涉及的学科内容。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应试人员总成绩在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
4、体检
(1)由区招聘办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以说课成绩高者优先,说课成绩仍相同的,再次进行说课,以第二次说课成绩高者优先,其余职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次进行说课,以第二次说课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5、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同一职位代码为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根据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或岗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又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6、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察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7、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招聘办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五、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其他
1、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 hc.gzxbm.cn)公布,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按要求留意发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 hc.gzxbm.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两周内登录“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 hc.gzxbm.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5、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hc.gzxbm.cn)公布。
咨询电话:0851-28651559
监督电话:0851-28397767(区纪委、监察局)
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