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教育学院(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简章
金华教育学院(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系金华市教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运动损伤康复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2.身心健康,符合岗位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损伤推拿及康复训练能力;
4.2015年运动损伤康复方向专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并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5.户籍不限。
二、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5月21日——2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地点:金华教育学院办公室(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联系电话:0579—89107200)。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定于5月28或29日在金华教育学院二楼会议室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技能展示和专家提问。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在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2015年8月20日前未取得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
六、本招聘简章和专业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9-89107200,89107267。
金华教育学院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