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为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安排部署,2015年四川省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四川省招聘特岗教师3900名,其中初中教师1410名,小学教师2490名,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附表)。考生可登录特岗教师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近三年以来存在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特岗教师: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资格认定、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聘期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四川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6.特岗教师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加分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和适当照顾生源地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报考生源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抗震救灾优秀大学生加2分。
3.高等学校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
4.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加1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志愿报考特岗教师的人员(即考生),于5月5日至5月14日工作时段(周一至周五,8:00至18:00)通过特岗教师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参阅附件《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了解“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具体查阅附表《2015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
考生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0KB以内)。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在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
5月15日相关部门集中初审考生资格。考生不需要到场。资格初审的内容是依据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初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龄、往应届、教师资格证、是否师范类专业以及照片质量。5月16日至17日,考生可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提出异议,过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结果查询网站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才可以参加笔试。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28-86125137,邮箱sctgjs@163.com。
4.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5月25日至5月31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考试。
六、笔试
1.笔试科目、日期、地点
笔试科目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门笔试科目均不区分中学教师岗位或小学教师岗位。
笔试一律使用规范汉字答卷。
笔试日期5月31日,上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中明确的为准。
2.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报考2015年特岗教师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3.专业知识笔试
报考语文、外语(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品德与生活)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信息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音乐、体育(体育与健康)和美术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理科)》和《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川卷)考试说明(文科/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外语(英语)专业知识笔试,不考听力和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