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其中,存在一门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或得分低于该学科笔试平均分一半的考生,不计算其综合成绩,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序,不纳入确定面试人选范围。缺考、违纪或一门笔试成绩得0分的考生不纳入本学科笔试平均分计算范围。
5.公布笔试成绩
6月15日至7月30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公布笔试成绩,考生根据网络提示,用本人的报名信息查询笔试成绩,包含《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及其排名。
6.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以藏语能力为优先招聘条件的部分地区语文岗位(甘孜州炉霍、道孚、甘孜、新龙、石渠和巴塘县)按设岗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任职地区、拟任职学段、拟任学科)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人选需求数的,在“拟任职学段”和“拟任学科”相同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每个学科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若其后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没有达到面试人选比例规定的岗位,照常组织面试考核。
6月18日,通过特岗教师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下旬或7月初,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报到后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培训、资格认定、派遣上岗等各环节招聘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实施。
1.面试报到: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下载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在面试公告中明确),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三份(贴上照片),并携带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加分证明(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考核合格证、教育心理学考核合格证、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核合格成绩单亦可。资格复审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资格复审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核定加分分值,填写在加分栏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本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和语文(藏语)等专业岗位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
4.确定体检人选: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体检人员名单由面试组织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市、区)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递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市、区)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九、征集志愿
各地首次组织面试考核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若出现较多岗位空缺,可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研究报市(州)教育局再次组织征集志愿,原则规定如下:
1.征集志愿的空缺岗位:各地组织面试确定了拟聘人员,无拟聘人选的岗位即为征集志愿的空缺岗位。
2.征集志愿的对象:按照《招聘简章》规定,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笔试、具有笔试综合成绩的所有考生列为征集志愿人员范围,其中两类人员除外,一类是参加首次面试考核后已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另外一类是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
3.填报征集志愿岗位:考生只能按照原填报的志愿岗位(拟任学科)填报空缺岗位,即允许考生填报与原报考学科一致的初中或小学岗位,但应具备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条件。
4.组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各市(州)教育局自行组织发布征集志愿公告、组织报名、确定面试人选和发布面试公告工作。征集志愿面试考核工作由各地按原有办法实施。
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四川教育网和各市(州)教育网的征集志愿公告。
十、岗前培训
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均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二、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三、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以特岗教师招录服务网、四川教育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招聘简章由四川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特岗教师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
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
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
政策咨询或举报:省教育厅张老师028-86112769、86115370@163.com
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010-66097183-601
资格初审咨询:028-86125137,sctgjs@163.com
附表:2015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
附件: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