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
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
黔东南州教师通〔2015〕59号
各县市教育和科技局、凯里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和黔东南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通〔2015〕58 号)精神,为做好我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我局商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黔东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教育局要按照本办法制定“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4月30日前报州审核,4月30日报省备案。
附件:黔东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 系 人:黔东南州教育局人事教育和教师工作科金晶、杨薇;联系电话:0855-8503590、0855-8503442,传真:0855-8503590、0855-8503442)
附件:
黔东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和《黔东南州教育局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通〔2015〕58 号)精神,为做好我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结合我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4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三穗县、丹寨县、剑河县,“硕师计划”指标含在三穗县、丹寨县、剑河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
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 <http://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www.qdnedu.com)查询黔东南州、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
指标631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4名),安排在凯里、黄平、镇远、三穗、岑巩、锦屏、黎平、从江、榕江、台江、剑河、丹寨12个县市。
(二)县“特岗计划”
指标158名,安排在凯里、黄平、镇远、三穗、岑巩、锦屏、黎平、从江、榕江、台江、剑河、丹寨12个县市。
国家、县“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307个,小学岗位482个(其中:国家“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297个,小学岗位334个;县“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10 个,小学岗位 148个)。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州、县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州双语教育,各县市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加试民族语言,分值10分,计入面试总成绩。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并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将报名表交报考县市教育和科技局。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的各县市“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现场审核确认和资格审查由各县市抽派8人,(其中:负责人1人、纪检监察2人、3名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员)于5月7日-8日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的本县市报名点负责资格审查,5月9日-12日各县市抽派8人(其中:负责人1人、纪检监察2人、3名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员),由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安排其他工作。各县市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逐一进行对照审查,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县市在5月9日下午4点前给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县市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认真填写附表4,于5月8日晚上24点前(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szjyk6958@126.com)。
5月9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www.qdnedu.com)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12日(完不成时间顺延)。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黔东南州教育局确定。在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中设置有双语教学师资的岗位,加试民族语言,分值10分,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总分为110分,66分为合格(其中:民族语言分值6分为合格)。
在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中设置有双语教学师资岗位的县市,在5月13日上午由有关县市负责进行民族语言面试,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有关县市确定。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5日-16日。黔东南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人数,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育局在2015年5月14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或向报考县市“特岗办”咨询。报考锦屏、榕江、从江、黎平、台江、镇远6个县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5月15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州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市抽派1-2人负责组织考生体检,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市);报考凯里、黄平、岑巩、丹寨、三穗、剑河6个县市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5月16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州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考生体检,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市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考县市、学段、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已参加面试的本科毕业生在所报考县市落选需调剂的(在报考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中设置有双语教学师资岗位落选的考生需调剂的,所加试的民族语言10分,不计入调剂总分,调剂总分值为面试总分100分中的分值。),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于2015年5月21日下午5点前交州 “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岗位缺额县市及时进行调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上报省教育厅,省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省教育厅协调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5月25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被录取考生(含三穗县、丹寨县、剑河县“硕师计划”研究生)5月21日上午10点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与凯里、黄平、镇远、三穗、岑巩、锦屏、黎平、从江、榕江、台江、剑河、丹寨12个县市教育和科技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签订聘任合同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签约文本由省厅制样本,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 <http://www.gzsedu.cn/>)和“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贵州省专栏(<http://tg.ncss.org.cn>)下载。各县市可根据本县市要求对具体条款作适当调整及补充,并印制签约文本发给考生。各县市必须在签约文本中签定受聘人员任职学校和到校报到的日期。签约之前,各县市须公布本县《特岗教师任职学校一览表》,并注明岗位学校离县城的距离,供受聘人员签约时参考。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的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5.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完成后, 黔东南州教育局于5月25日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