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开考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庆春广场、江干区政府南面,采东路99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面试为100分制,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对象是在职非编教师的,须查阅其人事档案。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在此期间,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约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此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岗位,招聘学校可申请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体检、考核的具体事项通知另发。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和江干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报考教师岗位的2015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除外)未能在报到之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专业是否相符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附件4)。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在2015年8月办理报到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干区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江干区人力社保局、江干区教育局共同实施。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
附件: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5年5月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表》
4.《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5年5月公开招聘人员计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