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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农村小学美术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时间:2013-11-10 10:11:31 点击:

2013年攸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美术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全县农村小学学科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攸办发[2012]13号)的文件精神,在省市审批我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剩余指标内,补充招聘一批农村小学美术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卫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建勇同志和副县长文斌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文庭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组织、人社、编办、教育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草拟招聘方案、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考、体检、考核等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岗位是农村小学美术教师,计划15人。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攸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美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攸县1996级株洲电大工艺美术班毕业生。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笔试、面试时间。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

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考务工作人员从组织、监察、人社、编办、教育部门抽调。

(一)命题

笔试、面试试题的命题、保密等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各派一人共同负责,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命题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或专业人士负责。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从组织、人社、编办、教育部门抽调。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考前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职责、纪律等相关业务培训。

评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人员从组织、监察、人社、编办、教育部门抽调。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各派1人负责外请评委,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

六、招聘程序

(一)制订招聘方案

县教育局拟定招聘方案,由县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进行审核,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实施方案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人事信息网发布,并在县人社局及教育局醒目处张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至15日。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政工股(县发展中心1013室,联系电话:24211875)。报名考务费50元。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减少招聘计划。

(四)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11月21日-2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县发展中心1034室,联系电话:24327825)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和成绩合成比例。笔试主要内容是教育学、心理学及小学美术学科基础知识。笔试总分数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小学美术学科基础知识占7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小学美术学科基础知识为主排定等次。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面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社、编办、教育局抽调。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为主排名)。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3、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教育局参加。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学业成绩、资格条件真实性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具体考察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报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教育局及时与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七、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24223731、县监察局24222449、县人社局24327826

八、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将严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攸县教育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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