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南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办 法
根据《盐城市及六县(市)和城南新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现将我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程序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会同城南新区纪工委、组织人事部对应聘我区招聘岗位,并参加市统一笔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因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则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如有变更,将在网站(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和城南新区教育网,下同)发布公告,并告知涉及变更的报考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报名收费: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须交面试费100元。
3.考试:由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面试采用上课(微型课加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各100分,上课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内容,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工作流程及专业测试要求等事项在网站另行公布。
5.确定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30% +上课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总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总分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个人自理。考察时须由入围者提供个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三、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确定岗位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如总分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同一招聘岗位满员后不得再选岗。
五、手续办理
岗位确定后,由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20日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城南新区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待遇。所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研究生学历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
七、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网站www.yccnssj.com和盐城市城南新区教育网www.yccnjyj.sch.jseduinfo.com。
咨询电话:0515-89962226,0515-89902226 联系人:刘老师
八、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城南新区纪工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0515-66661555
3.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应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办法由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
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