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含卫生、幼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字[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即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2人(详见《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即墨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士官,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应为在即墨服务人员,或具有即墨市户籍(生源),学历、专业和年龄均不限。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士官定向招聘岗位的,专业不限,学历、年龄和户籍需符合岗位规定。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报名时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可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按专业或学科对口的原则报考。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报名时请在“已取得证书情况”栏注明教师资格证书、学段、学科,如“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最高学历为非师范类的应聘人员,使用师范类学历及专业报考的,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其师范类学历学习的时间、院校、专业、学历及是否师范类,如“2000.07-2004.07曲阜师范大学英语本科师范类”;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初审不能通过。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19日9:00至2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请妥善保管。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5日9:00—11:30到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即墨市德馨大厦613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现场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②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机关事业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审查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4月16日)。
报考卫生类研究生岗位的,需根据要求提交证明专本硕为同一专业系列的学历证书。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指2014届及以前)还需提交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为非师范类的应聘人员,使用师范类学历及专业报考的,因报到证没有加盖山东省教育厅或地市等教育主管印章不能证明为师范类,除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外,还需提供师范学历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注: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应为省教育厅印章,省外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时应到省教育厅或地市等教育主管部门报到并加盖相应印章,且报到部门应为教育部门)。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等情况证明,以及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教育专业且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方向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各1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①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②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③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09:00—11:30综合类
14:00—16:30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计划为1-9人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报考综合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主要考察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
四、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和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被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选岗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核减情况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公布,其他招聘信息均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公布。
3.报考卫生类岗位的,城区二级医疗机构指的是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指的是除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卫生类咨询电话:0532-88512828。
教育类咨询电话:0532-88512620。
综合类咨询电话:15689911320。
监督电话:0532-88515352。
考生请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1.2015年即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2.2015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