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教育类(G)。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14:00—16:30
2.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考试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532-66966979;0532-66966702
咨询时间:09:00—11:30;13: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66966629
附:2015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