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教育类(G),仅考一科,不指定教材。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14:00—16: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为8人(含)及以上的,按照1:2比例依次确定;招聘人数为8人以下的,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公布。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李沧人才网(http://www.qdlcrc.com)”公布的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形式: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内容:
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两个时段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答辩为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40%、说课、答辩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20%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取说课成绩较高者,说课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李沧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制教师的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取消或核减计划和面试方案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均在“李沧人才网”(http://www.qdlcrc.com)上予以公布。
3、咨询电话: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2015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