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2015年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两大类,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由区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制定各自的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在面试前一周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网站同时公布。面试工作方案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程序等。教育、卫生类面试可以采取专业加试、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其中专业加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加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面试评委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外聘或从人事考试机构的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考官一经确定,名单严格保密,人员实行全程封闭管理,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制定《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实施部门、考察体检范围、体检标准、考察内容及方式、结果运用和时间安排等内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统一开具调档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组织实施部门要写出书面报告。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情况,分别由组织实施部门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并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复核档案。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rencheng.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3601
技术咨询电话:15725373609
监督举报电话:0537-5661307
附件:
1.2015年任城区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设置
2.2015年任城区招聘医疗人员计划与岗位设置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