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2015年引进外地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15名小学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本次引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学科
拟引进教师15名,学科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及业务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方法,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二)学历、职称以及年龄要求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且持有普通高等教育(非成人教育、自考、函授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同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其职称要求可放宽到小学一级:①省(或市或县)名师工作室成员。②在赛课中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等级奖(或地市级二等及以上等级奖,或县级一等奖)。
(三)身份要求
必须是在编的正式教师。
(四)优先聘用要求
省特级教师、地市级特级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聘用。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5年5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
本人可直接到郫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或通过邮政快递寄送材料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成都市郫县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郫县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黄敏,邮编61173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自荐书,自荐书必须详实,如实反映本人教学教育实际水平。自荐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若未取得职称证书须提供职称文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本人近五年各类荣誉证书和论文论著等复印件(提供荣誉证书等要求见附件),近五年教学情况简介(800字),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自荐书中)。
(二)考核程序
1、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根据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县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自荐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进入业务考核人员由县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3、现场验证
经确认为进入业务考核的人员,按照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郫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若未取得职称证书,须提供职称文件原件或加盖有县级教育部门鲜章的职称文件复印件),在自荐书中提供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论文、论著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验证确认后进入业务考核。
4、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模拟讲课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另加考才艺)。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优秀等级由考评组集体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郫县教育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考核拟聘用人员需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公示拟聘用人员时一并告知。
四、聘用及待遇
1、引进的教师占用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
2、与郫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由县教师管理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3、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4、引进的教师,不解决配偶问题。
5、引进的教师,在郫县教育系统服务未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引进工作公平、公正,在引进期间,郫县纪委将会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引进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现场验证和业务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郫县教育局所有。
八、联系方式
郫县教育局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58571
兰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31823
应聘教师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材料列表(最新).xls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郫县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