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12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展厅隔壁)。
3.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考生须携带本人同底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表(登陆公告网站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等;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等;报考省级名优教师岗位考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相关证书、文件以及复印件。凡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根据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陕人社发〔2014〕13号文件规定,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报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因取消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或取消报名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所公布的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的主要凭证,请予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yaxq.com.cn/)查询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分为说课、试讲两个环节进行。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3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该分值的予以淘汰。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由用人单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七)资格复审
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注: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招聘主管机构和考务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勿轻信有关出版物和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前在延安市新区管委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现场需提交纸质报名表2份。
3.报名咨询电话:0911-8803317、8803318、8803319
监督电话:0911—8801767
附件:1.2015年延安市新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往届大学生岗位需求计划表.rar
2.2015年延安市新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省级名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