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
2.国家免费师范生只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3.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考试分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技能测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招聘考试总分(100%)=技能测试(按占比60%计)+面试(按占比40%计)。
4.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为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5.幼儿园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于4月17日上午9:30~11:00带好本人身份证到昆山教育局2号楼底楼领取准考证。其他报考者请于4月21日上午9:30~11:00带好本人身份证到昆山教育局2号楼底楼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须知
1.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各学科笔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的试题不分高中、职中和初中;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学科的试题不分职中、初中和小学。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初定4月25日)。
4.笔试成绩届时将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5.笔试成绩划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段、各学科需求数的1: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取得面试资格。
6.各学科考试成绩只在应聘本学段、本学科的教师职位时有效。
六、面试须知
1.面试时按中学、小学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三个学段分学科进行(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和生物学科不分高中、职中和初中,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学科不分初中、职中和小学)。
2.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以昆山市现行使用的初中教材为面试内容。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特殊教育和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以昆山市现行使用的小学教材为面试内容。职业学校的专业学科以昆山市现行使用的职中教材为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备课45分钟,然后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15分钟的微型课(音乐学科面试时还须用钢(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
4.面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技能测试须知
1.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初定4月29日)。
2.技能测试按学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幼儿园技能测试须知
1.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初定4月18日)。
2.技能测试项目共三项,包括:①钢琴弹唱;②舞蹈;③上微型课。(钢琴弹唱和舞蹈均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和舞蹈音乐,两项内容共准备8分钟,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微型课备课30分钟,上微型课10分钟)。
3.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其中,钢琴弹唱占30%、现场编舞占30%、微型课占40%)。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成绩均需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
九、取得签约资格须知
1.中小学教师招聘根据参加考试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录用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录用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如果学科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2.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根据参加考试者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录用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如果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3.幼儿园教师招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的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录用微型课分数高者;如微型课分数也相同,则录用弹唱分数高者;如弹唱分数也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十、体检须知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一、资格复查、录取和聘用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请示同意,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从考试成绩、体检、资格复查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昆山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教育局。经审档合格,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十二、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14790、57371237。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7553159、57532164。
附:1.2015年昆山籍国家免费师范生和省首届男幼师岗位表
2.2015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要求表
3.2015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师资需求表
昆山市教育局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5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14﹞2号),自2014年下半年起,在全省推开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加入教育部主导的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国考)。省教育厅同时制定了《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
鉴于以上政策的变化,现对《2015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下称《简章》)相关条款作适当补充:
1.符合《简章》规定参加报名考试的非师范类考生,在4月14日现场确认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按规定顺延至4月12日17:00。
特此公告。
昆山市教育局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