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axsyglj.my.gov.cn、安县政务网anxian.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原则、标准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见附件);
5.定向面向在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安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项目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中招聘5名(岗位代码:1506011),该部分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也可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不再享受有关优惠加分政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其它规定的。
四、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见附件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至4月9日24:00止,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2015年安县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4月2日至 4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5年4月11日上午12: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 年4月2日至4月1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一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岗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岗位调减情况将及时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 年4月20日至4月25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者,后果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大纲》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下载。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 年4月26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提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准确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将于2015年5月7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