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 阳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2013年上半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工作试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5所市直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8名教师和工作人员,其中:市花园幼儿园7名,市机关幼儿园10名,绵阳一中3名,绵阳中学16名,南山中学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教育体育网www.my-edu.net等网站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5、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
7.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学历、年龄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8.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9.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本公告中工作年限指周年,年龄的计算含本数(如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则为198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尚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县市区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的。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并负责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工作,招聘学校负责宣传报名、资格初审、政审考核等工作,市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方式按照招聘岗位分为两种:
(一)教师岗位。通过笔试和教育技术能力测试、试讲、综合面试等程序逐轮淘汰确定拟聘人员。
(二)非教师岗位。通过笔试和综合面试,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至4月8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8日17:00)。报名地点为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需携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教学和其他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或园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和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政审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市教体局、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市人社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现场报名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于2013年4月9日送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缴费和办理《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到市教体局指定单位办理《准考证》,《准考证》于2013年4月16日至18日在招聘单位领取,请考生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非教师岗位两科共计100元;教师岗位三科(测试)为150元。
六、考试
(一)笔(测)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可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在征得报考者和用人单位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教育体育网公布。
2.笔(测)试方式:教师岗位分为笔试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测试两种方式,非教师岗位为笔试方式。
①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语文学科为180分钟)。两科总分1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50分,《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已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教育体育网发布);《专业知识》即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②非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两科总分为1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教师相同;《专业知识》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③教师岗位测试科目: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总分10分,测试时间为15分钟。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地点为绵阳广播电视大学(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71号,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教师岗位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测试时间为2013年 4月21日下午13:00,地点为绵阳广播电视大学(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71号,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提前30分钟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测)试考试资格。
4.教师岗位参加试讲人员和非教师岗位参加综合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教师岗位拟参加试讲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非教师岗位拟参加综合面试人员,试讲(综合面试)人员比例为: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试讲(综合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试讲(综合面试)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试讲(综合面试)比例为1:5。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上述试讲(综合面试)比例。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开考的,须经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同意,试讲人员笔(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同类岗位(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本次公招参加笔(测)试考生平均笔(测)试成绩的70%。
5.笔(测)试成绩和参加试讲(综合面试)人员于2013年5 月3日在绵阳教育体育网和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