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根据职位名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1)《报名表》(详见附件2);(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3)毕业证;(4)教师资格证书;(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盖鲜章);(6)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盖鲜章);(7)在招聘条件中要求本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学生证、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等)。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招聘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者,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考生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未能形成竞争比例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报考者报考的招聘职位及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者优先;如《教育公共基础》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又相同,全日制学历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者承担。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招聘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报考同一招聘职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的,待同职位其他人员选择完后的当日,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后,属应届毕业生的,庚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高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属往届毕业生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交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个人全部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档案审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分两批进行,其中首次录取人员为一批,递补人员为一批),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招聘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在所聘岗位至少工作3年以上方可调动,凡违约者按《聘用合同》处理。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问题,请向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若报名考试有弄虚作假或造谣中伤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告。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在报名参考、面试、体检、公示、聘用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建议考生打印多份《准考证》,以防丢失。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28-26216000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26223710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
2. 资阳市雁江区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
2015年3月26日
2. 资阳市雁江区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