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2015年招聘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是教育部直属高校陕西师范大学的附属幼儿园,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15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我园发展需要,经学校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
幼儿教师岗位 3名。
二、岗位职责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班级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2.认真实施教育教学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位幼儿身心发展状况,促使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3.努力为幼儿创设安全、舒适、丰富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合理地组织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5.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的家庭基本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家园同步教育。
6.按时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幼教论文;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及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能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幼教工作,富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及教学设备。
(二)应具备的资格
1.学历要求: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专业院校全日制优秀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其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本科(含后取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专业要求:优秀大专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后取本科)者,其本科阶段和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大专、本科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及其他有多年一线教学经历且实践能力突出的优秀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应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4月10日,应聘人员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应聘教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4月1—4月10日之间送交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办公室,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外地应聘者需将上述材料邮寄到陕西师大幼儿园)。待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时,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如发现与所填内容不符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2015年4月11日—4月15日,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条件和岗位资格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经人事处审核后在幼儿园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
(三)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同时审核各类证书原件。
2.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有关知识及心理测试。
3.基本技能考核:内容包括钢琴、声乐、舞蹈、绘画、讲故事、写教案、手工制作。
4.实践能力考核:组织教学活动。
(四)确定拟聘人选。对通过考核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报人事处审核。
(五)公示。在陕西师大幼儿园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审批。
五、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事代理制度的相关政策,请登陆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文件政策”专栏查阅《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大雁塔校区家属区)
联系电话:029—85308664转 8017 8000
联 系 人:高老师(13772074179) 张老师(13992835533)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邮政编码:710062
电子邮箱:ssdyy@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