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和台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市从4月上旬开始开展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
时 间 |
对 象 |
说明 | ||
网上 申报 |
4月8日至 4月13日 |
全国统考申请人(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 ||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非师范类毕业须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 ||||
现场 确认 |
4月15日- 4月17日 |
所有申请人 |
带齐申请材料(见下),到教育局四楼人事科(二)办理审核手续 | ||
体检 |
4月19日7:00 |
所有申请人 |
空腹,带体检费、与网报相同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通知) | ||
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
面试 |
暂定 4月23日 |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 |
测试地点:临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中、中职、实习指导师的认定能力测试4月30日,具体要求到时详见台州教育网有关通知) |
具体要求到时详见临海教育网 |
笔试 |
暂定 4月22日 下午14:30 |
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中申请认定学科与毕业专业不对口的申请人 |
未参加全国统考且申请认定学科与毕业专业不对口的申请人,面试前须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地点:教育局一楼) | ||
审批 公示 |
4月26日后 |
面试后,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人员名单在临海教育网公示 | |||
发证 |
5月13日-22日 |
领证地点:教育局人事科(二) 四楼 双休日除外 |
三、申请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户口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临海市的人员;户口不在临海市,但人事档案挂靠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临海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序号 |
上交材料名称 |
说 明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
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打印,且必须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再上交 |
(2) |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
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其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由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派出所填写并盖章 |
(3) |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若系师范类毕业生,但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必须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
(4) |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 |
(5)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外省取得普通话证书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外省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到台州市教育局1104办公室确认合格后,方可到我局认定机构办理 |
(6) |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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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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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 |
(9) |
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自拍照不允许) |
2份申请表中如打印的照片不清,则需各贴1张;上交办证1张;体检时带1张贴于体检表中 |
第(2)条原件及(3)至(8)条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
五、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2015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和带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只点“保存注册信息”,表示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要等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才可返回详细信息页面);
3、信息要填满填对,并牢记密码和报名号等;
4、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所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5、“认定机构”的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6、“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临海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五、咨询地点和咨询电话
临海市高埠路2号 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四楼),85311962。
附:2015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2015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1、网上申报 (供参考,以网报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指令提示为准)
(1)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于4月8日至4月13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资格认定申报系统。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于4月8日至4月13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资格认定申报系统。
(2)网上注册---阅读“申报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已阅读并完全同意”---下一步……;
(3)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详细身份信息(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填写, “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
(4)选择认定机构。临海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临海的申请人须严格按规定, 选择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如下):
申请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申请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5)选择现场确认点-----临海市教育局;
(6)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填写申请材料(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还需填写身份信息, “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
(7)上传照片。上传与能力测试报名及办证(交到认定机构)相同的证件照(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半身免冠黑白或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自拍照);
(8)打印申请材料。点击页面右侧的“在线打印”或“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因保管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所有申请人于4月15日至4月17日,带申请材料到临海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二)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学历证书、全国统考合格证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非师范者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人事档案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等(详见公告“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3、体检
4月19日早晨7:00,空腹,带体检费及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现场确认后通知申请人,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4、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测试费每人280元(浙价费[2009]46号文件)
(1)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应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2)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中申请认定学科与毕业专业不一致、不对口的申请人,在面试前须参加所申请认定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
5、认定机构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与认定的结论。
6、公示、公布认定结果、打印证书
拟认定人员名单于4月26日后公示于临海教育网,公示期满一周后,由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批,获批准后在临海教育网公布认定结果并打印证书。
7、领证
5月13至22日,通过认定的人员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二)领取教师资格证(双休日除外)。
临海市申请教师资格责任科室: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现场确认、领证和咨询地点:
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 8531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