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嘉善县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嘉善县教育事业“十二五”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为加快适应我县教育形势的变化,基本满足中小学师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优先招聘后的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
2012年度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66名,合计84名(招聘学科分布见附表)。
二、招聘的条件、范围和对象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要求在毕业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音乐学科非师范类专业,允许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外,其余均须在应聘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下同);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嘉善户籍(或嘉善籍生源);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0届、2011届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嘉善户籍(或嘉善籍生源);
5.本次招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普通话二甲的英语专业教师可报考小学语文,科学专业教师可报考小学数学;
6.由于音乐学科人才紧缺,故本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2012年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生,浙江省户籍。
三、招聘的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双向选择录用的程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谈公路150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8)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报名确认。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县2012学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
5.考试
(1)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为闭卷形式,以测试公共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时间2个小时;面试为说课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及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一般在15分钟左右。对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3)考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2月25~26日,嘉善县第二实验小学。
6.体检、考核。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分初中、小学及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为序,高者优先。如果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淘汰,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以1:3(不足的按实有人数)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双向选择。体检、考核合格者和聘用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由聘用学校组织考评。具体考评办法由各聘用学校制定,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考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全面考评。本次双向选择由学校根据考评结果择优录用,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8.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9.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对象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教师全部实行人事代理。
四、招聘的其它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面向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教师,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4.考虑到在职教师流动等原因,具体招聘学科和数量以报名现场张榜公布的数据为准。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