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部分省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援疆支教支医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吉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援疆、医疗援疆等重点工作,根据受援地需求,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吉林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白山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辽源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四平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援疆支教、支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援疆支教教师、医生为10个吉林省省直、市直主管部门所属27家学校和医院,共招聘援疆工作人员50名,其中教师30名、医生20名,主要任务是赴新疆阿勒泰地区及所辖4个市县完成我省对口支教、支医任务。50名教师、医生被聘用后,首先到受援地从事支教、支医工作3年,其编制、人事关系由省市教育厅(局)、省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管理并发放应享有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及补助补贴等。3年服务期满后,按计划分配到各自对应的单位。
具体援疆地点及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笔试科目、服务期满分配工作的单位等详见《附件1:2015年吉林省部分省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援疆支教支医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优良,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新疆阿勒泰地区及所属县级教育、卫生医疗单位完成援疆支教、支医工作任务。
2.具有适应新疆阿勒泰地区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5日—1997年3月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5年3月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确认)。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2015年8月份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在此次援疆招聘之列)。
4.现役军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其报名、考试、体检等各环节不收取费用。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8日8:30至3月20日11:30。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报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3月18日8:30— 3月20日15:30。
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
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3月20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3月30日8:30至4月4日8:3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准考证打印”,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2015年4月4日9:00至10:30(9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于2015年4月8日后,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关于笔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根据教育、卫生行业所必须的专业及岗位需求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谈、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通知,同时在考生报名网站发布面试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前,由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15年毕业生因未到毕业时间,所以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等,但请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实习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于2015年7月份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015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我省援疆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选确定后至2015年7月份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期间,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与考生暂时签订聘用协议,按吉林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安排,用1—2个月的时间完成岗前业务培训及赴疆进行前期适应性实习锻炼。对未按规定完成岗前业务培训、赴疆实习以及3年支教任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和编制。
八、岗位调剂
如出现招聘岗位无人报名或经审查无符合条件人员时,将视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未被聘用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及调剂公告将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考生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在4月23日后及时关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