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地区教育局、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东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东地区2010年教师见习岗计划工作方案》(东教[2010]201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中等职业学校见习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审查、报名、笔试、体检、政审、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平安县职业学校10名,互助县职业学校35名,乐都县职业学校13名,循化县职业学校30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海东地区常住户籍;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理论课教师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实习指导老师须大专以上学历或中专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7日——28日
(二)报名地点: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市场二楼大厅。
(三)报考要求:报考者按户籍只能报本县职位,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四、笔试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65%)、计算机知识(占总成绩的35%)。
(二)笔试时间:在海东地区人事网站发布。
五、体检政审:
体检、政审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政审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
见习期为2年。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1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1年见习期满后解除见习协议。
海东地区人事网站:http:www.hdrs.gov.cn
海东地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见习岗教师职位表.doc
海东地区教育局
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