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第十八中学公开招聘留守少年儿童延时看护工作简章
根据淮上区中小学教育发展需求,按照《关于招聘留守少年儿童延时看护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淮政【2015】11号)文件要求,经上级研究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留守少年儿童延时看护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热心关注留守少年儿童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2、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基本的学生健康成长相关知识,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
4、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懂得儿童保护的相关规定规程和相关技能,无犯罪记录;
5、具备写作、绘画、心里疏导等特长或曾参与过支教、助残等志愿服务者以及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人数(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1、统一报名时间:
2015年 3月2 日— 2014年 3月4 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蚌埠第十八中学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应聘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上交报名处,并上报电子文档。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看并留存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者将个人简历资料和个人申请表上报相关学校,由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2)淮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附件3)。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直至聘用资格。复审合格后,以文件形式将结果下发各校。
五、聘用与人员待遇
1、各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看护责任、义务等。
2、各校按学期对延时看护工作者进行考核,对不合格人员及时予以解聘,按需求及时重新招录。
3、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 一学年,违约责任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4、每天3-4小时。延时看护为在校学生的辅助工作,费用原则上由政府承担,待遇每小时10元。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15年 蚌埠第十八中学 招聘留守少年儿童延时看护工作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总务处 ,马凤京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2、严肃工作纪律。整个招聘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简章在淮上区教育网(http:// www.hsjyj.com)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8226587993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招聘举报电话:
淮上区教育局 0552-2831326 0552-2829332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5年淮上区留守少年儿童延时看护工作者招聘人数表
附件2:2015年淮上区留守少年儿童延时看护工作者申请表
附件3:2015年淮上区留守少年儿童延时看护工作者复审表
2015年 3 月 2 日
附件1:
2015年蚌埠第十八中学留守少年儿童延时看护工作者招聘职数
年级人次 |
早辅 |
中午 |
晚辅 |
合计 |
七年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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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
6 |
6 |
|
|
九年级 |
6 |
6 |
6 |
|
合计 |
17 |
17 |
6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