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教育系统2015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经通海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科人数 招聘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 治 |
计算机(网络方向 |
美术 |
体育 |
小计 |
通海县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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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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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海县第二中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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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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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海县第三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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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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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通海县职业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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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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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计 |
1 |
1 |
3 |
2 |
1 |
1 |
1 |
10 |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家211工程高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届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
2、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3、普通话等级达二级乙等以上,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4、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5、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在2015年3月12日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师资类春季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同时交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面试)和复试(试讲)两个环节,地点另行通知。按初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复试成绩并列的,按初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复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通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签订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协议签订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协议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拟聘用学校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次招聘由通海县人社局、通海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海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教育局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