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5年公开招聘音乐骨干教师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是广东省教育厅和华南师范大学双重领导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音乐骨干教师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 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 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条件: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年龄可适当放宽2周岁。
7. 户口迁入广州的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5年公开招聘音乐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5日至3月9日。
(二)报名方式
1.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连同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并按下表材料清单顺序汇集在同一个PDF文档中,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序号 |
材料清单 |
1 |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
2 |
个人简历(首页务必写清楚自己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
3 |
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
4 |
身份证正面、反面 |
5 |
普通话等级证书 |
6 |
教师资格证书 |
7 |
职称资格证书 |
8 |
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
3.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sfxrsb@163.com,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音乐教师”(例如:张三-本科-北京师范大学-音乐教师)。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和相关信息另行通知,请留意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1.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公布。
(二)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
3. 面试包括:(1)德育测试(满分为100分)。(2)教学试教(满分为100分)。各项测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德育测试、教学试教成绩分别达到70分以上方可录用。
4.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德育测试成绩×15%+教学试教成绩×35%。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录用。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到2015年1月1日为止。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020-85211190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020-85211236
(二)监督投诉电话
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11016
华南师范大学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