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补充公告
根据衡阳市委组织部、衡阳市人社局《关于核准〈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批复》(衡人社复[2014]第2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精神,经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并组织补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组织补充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9日至31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耒阳市教育局二楼阅览室
3、报名办法:
(1)2014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已报名登记的人员,按本公告公示的《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到报名点重新选择报考岗位。面向社会招考人员选择岗位原则上以所学专业为准。
(2)符合本公告公示的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报名工作程序按《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不变(www.lyedu.net/view.php?tid-55278-cid-19.html)。
(3)若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调剂。
二、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1.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内容:
见《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三、体检、考察考核、公示和聘用
按《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操作。
附件:1、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2、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重新选岗登记表
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附件一:
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优化我市农村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缓解我市农村小学教师紧缺的压力,根据2014年7月1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意见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
本次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计划数为200名。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电视台、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党建网、耒阳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待定(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方式:到耒阳市教育局进行现场报名,报考者需进行现场数码摄像,联系人:刘小红,联系电话:4338297。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及报考岗位需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和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须说明“未婚未育”或“已婚未育”或“已婚已育”,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情况)说明。每名报考人员按岗位资格条件选择相应的一个岗位报考。每人收取报名费120元。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报名时,市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1.考试时间:待定。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内容:
①本次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只进行笔试。
②方式: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③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小学教育学、心理学,占10%;专业知识为小学语数综合知识,占90%。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④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党建网、耒阳教育信息网等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到市招聘办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只限有无漏评、漏登,计分是否准确等。查分收费标准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岗位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数,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超过该岗位计划数时,由耒阳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参加体检人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解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市教师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笔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在发布招聘方案的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34-4320590、4389703
(八)审批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呈报并填写有关审批表格,连同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等由耒阳市教师招聘办汇总初审后报耒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确定聘用资格。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凭耒阳市公开招聘办出具的列编通知到耒阳市编办办理列编手续,凭耒阳市公开招聘办审定的聘用人员名单到耒阳市人社局和耒阳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必须在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四、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附: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
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2014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
用人 单位 |
岗位 名称 |
招聘 计划 |
年龄 |
最低学 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教育系统农村小学 |
小学语文一 |
20 |
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
中师(专)以上 |
面向社会,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小学数学一 |
20 |
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
中师(专)以上 |
面向社会,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
小学语文二 |
70 |
中师(专)以上 |
面向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的中师生、委培生,自考生 | ||
小学数学二 |
55 |
中师(专)以上 |
面向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的中师生、委培生,自考生 | ||
小学英语 |
20 |
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
中师(专)以上 |
面向社会,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
小学音乐 |
5 |
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
中师(专)以上 |
面向社会,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
小学体育 |
5 |
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
中师(专)以上 |
面向社会,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
小学美术 |
5 |
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
中师(专)以上 |
面向社会,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 |
合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