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平中学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的公告
经渭南市人社局核准,根据县政府相关会议安排,决定为富平中学招聘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语文5名,数学8名,英语6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1名,政治2名,历史3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1名,通用技术1名,教育心理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到我县从事教学工作;
2、硕士以上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须持有应聘岗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自荐材料和相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1月25日—2015年1月27日
早08:00时—12:00时 下午14:00时—17:00时
2、地点: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人民路48号)
(三)资格审查材料
应届毕业生由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以下简称四证)尚未下发,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注:2015届毕业生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本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如未能提供,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室内讲课的形式进行,讲课内容以现行高中教材为准,时间为15分钟。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3、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富平县政府网、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批,县人社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报名咨询:0913—8210822
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