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是直属于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示范学校。因工作需要,学校拟于近期招聘音乐、体育教师各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3、工作耐心勤恳、责任心强。
4、学历、学位要求:
2015届(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阶段的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需求
招聘 岗位 |
专业要求 (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要求须同时符合) |
备注 | |
音乐教 师 |
本科阶段 |
研究生阶段 |
1、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娴熟掌握一种西洋乐器,主修管弦乐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3、具有乐队实践经验或较丰富的音乐表演实践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和指导乐队的经验。 |
音乐学、艺术教育 |
与岗位相近专业 | ||
体育教师 |
体育教育 |
与岗位相近专业 |
1、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主修田径方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2、该岗位需兼任学校人事工作,中共党员同等优先。 |
三、发布信息方式
招聘信息将在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及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发布。
四、个人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应聘考生于2015年1月19日-23日上班时间携有关材料前来我校办公室报名。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若未取得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个人简历(特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册、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并携带一寸彩照一张。应聘者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本单位当场进行资格审核,经初审资格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试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核方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1、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等。2、面试:面试分为综合面试、课堂教学、技能测试三部分。设总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5分。面试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3、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综合总分。此外,我校也将根据岗位需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六、招聘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安排其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八、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在省教育厅管理下,会同本校共同组织。省教育厅纪检检查室将对我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九、其它
未尽事宜,由本校解释。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2号
电话 :0591-87625868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