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一、天台县2012年4月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的通知仍按浙江省文件精神要求执行,此次报名对象为:
1、2010年3月底前已从事幼儿园教师工作、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在岗幼儿教师。报考须带①所在幼儿园证明;②毕业证书;③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月10日前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办理审核证明书。
2、2011年10月在岗幼儿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已通过一门的考生,可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身份证报考未通过的另一门课程。
3、2012年1月12—13日到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原台州市自考办)报名。报名时请带所在单位和所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的证明、毕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4、其他各类人员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现已停止报名考试。各类人员的教师资格必须经《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具体相关信息及文件精神,请随时查看台州教育网站(www.tzedu.org).招生考试栏目。
5、台州市教育考试院的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大楼8楼(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