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昌市兴山一中引进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教育局所属兴山一中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8名高中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学科)及职(人)数
此次引进6个岗位、8名人员。其中数学2名,生物2名,语文、美术、体育、政治各1名。
二、引进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并忠于我县教育事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二本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对应的专业。
5、身体健康, 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报考语文学科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②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方式
此次引进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包括试教和答辩,面试成绩为100分,其中试教占70%,答辩占30%。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在所有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兴山一中、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引进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2日—2015年3月25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者填写《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在 2015年 3 月25日前交至兴山一中教务处(不接收传真报名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县一中根据报名者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3月26日,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县一中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符合引进条件的,通知到校参加面试。
(三)面试。
1、试教。试教总分为70分,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兴山一中组成学科专家组,对参考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得出平均分。
2、答辩。答辩总分为30分,试教结束后,学科专家组检查教案,组织参考教师答辩,并进行评分。面试工作结束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在县教育局、县一中网站公示七天。
各学科面试组由7位考官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由兴山一中通知到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工作具体方案由县教育局和县一中另行制定。
(四)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引进岗位职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考生试教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五)组织专班考核。考核由县教育局、县一中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体检。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一中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对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县一中、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录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录(聘)用合同。
(九)待遇。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录(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政策落实相关待遇旅游攻略|江苏新闻。录(聘)用后,在录(聘)用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5年内要求离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李道明 联系电话:13872469876
兴山县委组织部 兴山县人社局 兴山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