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进一步促进宜昌高新区教育事业优质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宜昌高新区初中和小学教师,具体如下:
1、中学教师5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2名。
2、小学教师14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6名、美术2名、体育2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主要面向宜昌市范围内的在职教师及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的须达二级甲等。
3、年龄30周岁以内(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地级市及以上级别优质课获奖证书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者(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14年7月3日至7月12日通过宜昌高新区政府网站、宜昌高新教育网和纸质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9楼911室(发展大道55号);咨询电话:0717—6334365。
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优质课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宜昌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两科)。参加面试考生另交面试费50元。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资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当日现场领取准考证。
(3)在规定时间内,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在符合学段教学资格的同学科之间可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剂,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
3、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政治、法律和经济、管理、历史、科学等;专业知识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实践技能等。
②笔试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7月16日下午18:00前在宜昌高新教育网、宜昌高新区办公楼大厅公示,并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①面试时间:7月17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内容: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分学段、学科进行,说课内容由学科评委小组面试当日现场确定,同一学段学科说课内容相同。考生在候考室现场独立备课,按抽签顺序说课。同一学科考生说课结束后,由学科评委组认真讨论,综合评议,确定等次,最后评定各考生得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天在宜昌高新教育网公示。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集中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然后在本学科考生中依次递补。
5、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然后在本学科考生中依次递补。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昌高新教育网、宜昌高新区办公楼大厅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管理
经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17—6623682。
宜昌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高新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