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优秀特教专业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德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所需,现面向高校优秀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此次计划招聘教师共4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考生本人符合《公告》全部要求,并符合相关领域就业择业等其他方面资格条件规定要求的方可报名。
(一)必备条件
下列条件,在到校审查时与聘用审查时,考生分段提供当时具备的全部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到校审查时暂缺的,聘用审查时必须补齐,方可进行聘用审查。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进取心责任感较强。
3、应聘者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并以同一本科学习经历满足下列要求
(1)学历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www.chsi.com.cn),毕业同时取得学士学位。
(2)学历专业及方向为特殊教育专业。
(3)学历的课程、实习和论文等全部项目合格,全部分数平均达到70分。
4、报名时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标准。
6、报考本学校岗位的应当是第三批及以上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班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7、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或者具备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二)考生本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的。
2、尚未解除处分的。
3、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4、涉嫌相关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德阳教育网(www.dy-edu.cn)上发布公告。
(一)报名
公告后,由高校相关部门组织应聘考生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初审合格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简历、课程成绩表和相应证件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面试前由招聘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审阅原件,收取复印件。
2、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复审合格者进行综合面试,主要为无学生的讲课(20分钟之内)和理论知识答辩,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照得分高低和应聘者表现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并由学校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进入笔试人员的百分制面试分数不低于60分。
(三)笔试
凡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的应聘者,面试后须专门参加我市2015年举行的事业单位社会公招教育岗位的笔试,笔试事宜由拟聘学校通知。各拟聘者笔试成绩必须对应达到当次我市事业单位社会公招的教育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者,按规定解除就业意向协议。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当次社会公招教育岗位每科笔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笔试总成绩的70%。
(四)体检
体检时,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当年全市事业单位社会公招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核。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六)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我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材料的取消其资格。经上述程序聘用的,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
三、组织实施与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我市招聘考核专家组成员和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我市招聘考核专家组成员和应聘者都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反人事纪律、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核规定的,严格追究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12月8日发布公告。
(二)12月15日应聘者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三)12月16日上午8:30—12:00 成都大学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四)12月17日上午8:30—12:00 重庆师范大学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五、咨询电话
德阳市教育局 0838-2502610;
德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13778234280。
德阳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