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15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2015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佛山市顺德区红岗小学是一所设有22个班规模的公办小学,佛山市一级学校。学校占地12775平方米,面临南国路,与顺德汽车总站隔路相望。全校学生1007人,教师50人。校园环境幽雅,整洁美观,文化氛围浓厚,教学设施齐备。学校多媒体校园网络分为教学区、办公区、控制区(含软件制作中心)几个部分。教学区连接了所有教室,全部都是独立的工作站;同时校园网通过电信10M光纤接入国际互联网。办公区每个教师人手一台多媒体办公电脑;现在校园网每个站点既可以作独立的媒体室使用,更可以联网操作。全部课室配备了56寸背投电视,课堂使用多媒体的效果更好,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校园直播、管理、办公信息化。全校教师都能应用网络资源服务于教学。
红岗小学秉承“以人为本·和谐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努力提高教师素养,创设学习型学校”的办学思路,积极有效地开展各种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为教师提供实践的平台,提高教师专业化素养,促进学校全面和谐发展。在教学上,学校采取“以科研促教学”的策略,从科研课题研究中提高教师素质。实践证明,教师通过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水平和能力都得到长足的进步。
二、招聘需求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英语科:1人,语文科1人。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必须对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教育教学能力强,专业知识扎实,胜任并乐意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招聘范围
根据我区学校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3年、2014年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含已经在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管或接收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择优招聘教师,在职人员须具备干部身份。区内公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符合《2015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招聘基本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应聘人员进入http://portal.sdedu.net,点击“顺德区中小学公开招聘专栏”,选择“公开招聘报名”网上选择我校和岗位报名(上传电子版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网上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个人纸质应聘材料(纸质材料的右上角注明应聘学科)直接送至学校或将应聘材料邮寄到学校,于2014年12月11日前寄达(以签收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地址:大良街道凤南路38号,邮编528300。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757--22620121
应聘者需向学校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个人简介,除了对自己的履历进行介绍外,要注明特长、学业成绩;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近期彩色生活照一张。
(2)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附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各类资格证、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户口本等复印件。
3、资格审查
2014年12月16日前,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及递交应聘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1.面试名单公布:2014年12月17日在红岗小学学校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初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为确保公平、公正,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初试只作为一个筛选的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014年12月18日、19日学校面试初试,12月22日在红岗小学学校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复试人员名单并同时公布参加复试时间。
3.面试地点:红岗小学会议室
4.面试形式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察等形式,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基本功和综合能力等。
5.面试评分:面试总分(即复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6.面试成绩(即复试成绩)公布:2014年12月31日前在在红岗小学学校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复试人员成绩,并公布推荐参加笔试人选。
7.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招聘面试考核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70分)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向顺德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推荐笔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顺德教师招聘网站确认笔试报名。
(三)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说明情况
(一)本公告如与《2015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二)凡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受过院校处分的学生不予以招聘。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小学教师招聘考核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757--22620121
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小学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