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园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6号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采用笔试、面试、试教及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优中选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把对个人业务能力的考核与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的考核结合起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2名。具体要求详见《广西教育厅幼儿园2014年公开招聘入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有较强的爱岗敬业意识和开拓钻研精神。
2.要求应聘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需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应聘工作岗位的需要。
4、应聘者年龄要求在197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享受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园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四、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幼儿园领导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开招聘考核实施方案,发布招聘考核信息,组织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统筹开展笔试、面试、试教及考核工作,组织体检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等。
(二)成立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
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成员、用人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组成,专家成员人数不少于面试考评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工作职责如下:
1.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并评分。
2.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高低顺序列表交到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后报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三)成立公开招聘监察组。
幼儿园成立公开招聘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性进行监督。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检查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考试、考核办法进行考试、考核。
2.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3.对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过程进行监督。
4.对招聘考核工作人员的纪律进行监督。
五、纪律
(一)在笔试和面试过程中,凡涉及到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并作为备查依据的材料须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签名确认,同时由专人负责密封保存。笔试阅卷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地进行评分,不得随意涂改卷面成绩,同时要在试卷上签署本人姓名。
(二)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所有关于考核名单的信息发布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意见为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考生许诺相关招聘的任何事宜,更不能擅做主张同意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考生违规进入考试。
(三)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招聘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获我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网站(网址)和广西教育厅幼儿园网站(网址http://gxjy.ankang06.org)上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一)组织报名及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6日—— 12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广西教育厅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幼儿园二楼),电话:0771-5881639,5851456。
3.报名方式和要求。
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不符合本招聘方案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说明:(1)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197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4.报名所需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原件验后退回)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等材料(验核完毕由幼儿园留存应聘者个人简历1份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简历、证书复印件不退还)。
⑵本人签字的《广西教育厅幼儿园201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1份。
⑶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⑷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 报名考试费用。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收费,收取考试费50元/人。
6.资格审查。
我园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我园将于笔试前7天公布在广西教育厅幼儿园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并电话通知到应聘者,同时请各位应聘者关注广西教育厅幼儿园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方案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7.领取准考证。
⑴应聘者本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需要代领准考证的,需要提供两个人的身份复印件及委托书。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及联系方式:广西教育厅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二楼),电话:0771-5881639 ,5851456。联系人:梁老师、张老师。
(二)考试。
1.考试方法。
所有应聘者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试教及专家面谈)。
2. 考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以我园正式公布于网站的通知为准,我园提前一周将笔试考试时间公布在幼儿园网站上,请应考者留意。面试时间及考核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岗位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幼儿园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方可开考。
4.考试项目具体要求
(1)笔试
①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②总分100分。
③笔试时长:90分钟。
④操作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选取相应人数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超过1:5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为1:3—1:5之间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又确属紧缺岗位的,由幼儿园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适当放宽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⑤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到幼儿园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排名及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2)面试
①面试时间: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
②面试内容: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及专家面谈。
③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60分。试教,分值40分。
④面试时长:约45分钟(试教约20分,专业技能测试约20分,专家面谈5分)
5.确定考核人选。
(1)笔试和面试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的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考核范围时,可同时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的名单。
6.考核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三)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我园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教育厅幼儿园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幼儿园上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入编手续。
七、几点说明
(一)所有符合应聘手续的人员在正式办理入园手续前,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我园有权不予录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必须延长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八、监督
本方案由广西教育厅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西教育厅幼儿园网站(网址http://gxjy.ankang06.org)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71-588163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8731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幼儿园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1 广西教育厅幼儿园2014年度公开招聘入编人员计划表 | ||||||||
岗位编号 |
聘用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 |
年龄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专任教师 |
2 |
学前教育 |
2 |
大专及以上 |
40岁以下 |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专业特长。学历高、职称高、成果突出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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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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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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