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宁市江南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4]1号)
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根据我城区的实际情况,今年教师特设岗位40个,用于苏圩、延安、江西三个片区学校。具体岗位是:小学语文教师岗位9个、小学数学教师岗位4个、小学英语教师岗位3个、小学体育教师岗位1个、小学音乐教师岗位1个、小学美术教师1个、初中语文教师岗位5个、初中数学教师岗位4个、初中物理教师岗位3个、初中化学教师岗位1个、初中地理教师2个、初中英语教师1个、初中体育教师岗位2个、初中音乐教师岗位1个、初中美术教师岗位1个、初中心理学教师岗位1个。(详见《2014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以6月24日网上公布通过的名单为准)。
三、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时间。
2014年7月9日(周三上午7:30-下午6:00)
(二)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及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教学片段展示)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1)上午7:30—8:00到现场签到并查验证书(不按时签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签到后查验应聘人员的证书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大学期间由教务处出具的所有学科成绩单和其它个人求职的相关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给招聘单位。
(2)笔试及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地点:南宁市白沙路学校(南宁市白沙大道南五里7号,金湾花城小区大门往白沙大桥方向100米左右)。
(3)笔试时间为30分钟(8:00—8:30)。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写作。
(4)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总分为100分。分自我介绍(1分钟)、诵读能力(2分钟)、教学能力(11分钟)、情境问答(1分钟)等四部分。具体赋分如下:
内容 项目 |
评 分 细 则 |
分值 |
自我 介绍 |
1.表现得体,特点突出,能全面展示个人情况。(5分) 2.内容充实,能切合职业特点及个人专业发展。(5分) |
10分 |
诵读 能力 |
1. 字正腔圆,声音宏亮,语言流畅,吐字清晰。(5分) 2. 语速适当,语调抑扬顿挫,诵读停顿、节奏、重音、情感等技巧运用恰如其分。(10分) 3. 神态自然大方,精神饱满,以情感人,以形传神,感染力强,能贴切体现作品内涵。(5分) |
20分 |
教学 能力 |
1.有机体现合作课堂“十维度”要求。(10分) 2.教学思路清晰,内容紧凑、充实,节奏舒缓有致,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设置问题有层次性、系统性。(20分) 3. 关注全体学生,根据学情适当调整教学难度,适时点拨,正确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10分) 4.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10分) 5.教学基本功扎实,语言规范,教态自然大方,板书设计科学合理,书写规范工整。(10分) |
60分 |
情境问答 |
1.能抓住问题要领进行解答,有解决问题的具体的办法和措施,使用办法、措施合理、得当,科学有效。(8分) 2.语言表达清晰、简炼、准确、富有逻辑性。(2分) |
10分 |
(5)专业技能考核由应聘者当场抽签,选择所报考学科的某一册教材(三年级~九年级)中一节课的片段作为展示内容。抽到课题并给予30分钟准备后进行展示。诵读是指定考生朗读某一篇文章或其中的某段内容。情境问答由应聘者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教学业务问题。
(6)成绩确认:每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结束后,由统分员将考生成绩交核分员校核,送监督员签字认可后,请考生签名确认。
(7)确定受聘人员:按应聘人员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70%)由高分至低分排名,并上报政府党组会审定择优录取。
(8)公示:2014年7月2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要求在2014年8月26日前,完成拟招聘人员的集中培训及专项考试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定),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一定标准和实际培训人数划拨。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任教。受聘教师要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聘用合同及报到时间:2014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受聘人员)。
六、相关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年限、工资标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聘用期间的户口和档案关系以及聘用期结束后的去留等事项,按《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 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