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至13日组织报名。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区)人社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在各县(区)人社局按招聘岗位分别报名、分别造册。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
(2)县聘代课人员:在各县(区)教育局报名,各县(区)教育局按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乡(镇)审查、县(区)教育局审核、张榜公示等程序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要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区)、乡镇、村、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和加分意见在报送县(区)人社局的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二寸照片4张,每个考生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
县(区)中小学教师、县(区)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510 | 360 | 150 | 师范类专业本科、专科毕业生;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 县(区)中小学文科教师测试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测试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教师岗位测试音体美相关专业知识;县(区)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幼教相关专业知识。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须为加工制造类、机械设计类、土木建筑类、机电维修类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