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2010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陇南市实验小学空编岗位进行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教师共5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3名。
二、选调对象
从全市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
三、选调资格条件
报考教师必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相应学科学历和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
3、教龄5年以上(2007年8月1日前任教)。
4、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工作出色。
5、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填写《公开选调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陇南教育网http://www.gslnedu.cn或陇南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nan.gov.cn下载)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须按要求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日至8月7日
报名地点:陇南市实验小学
联 系 人:薛颖林 王维新
联系电话:18909391033 13993909902
3、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8月9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陇南市实验小学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课标》内容,不指定具体的范围。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以60%计入综合得分。笔试于2012年8月10日上午在陇南市实验小学进行。
2、讲课能力测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选调教师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讲课能力测试人员。
(2)讲课内容以相应学科现用小学课本为准。参加教师按报考学科抽签确定讲课顺序。每人备课时间为1小时、讲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讲课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按40%计入综合得分。讲课能力测试于2012年8月11日上午在陇南市实验小学进行。
3、综合评分
报考人员综合评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分=笔试成绩×60%+讲课成绩×40%
六、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严格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时,按考核对象第一学历或教育教学业绩方面获奖级别由高到低确定。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试用资格:
1、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者;
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等;
3、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者;
4、一学期请假达到15天(婚嫁、产假除外)者;
5、小病大养者,无病装病者;
6、不能试用的其他情况。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任用
根据综合评分和考核结果,按程序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陇南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选调领导小组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综合评分和考核情况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八、监督
为了保证选调教师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在选调过程中,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干部、群众对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网络等方式反映。
市 纪 委:1238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19651
市教育局:8216259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 南 市 教 育 局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