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师资招聘公告
一、宝山教育简况
宝山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与杨浦、虹口、闸北、普陀、嘉定交界,交通便利,经贸发展迅速,是上海中心城区拓展区、都市功能优化区,是长三角经济圈联动融合发展的重要枢纽,拥有长三角地区最大的国际邮轮港,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分布着上海大学等多所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钢铁、航运、汽车、信息、文化、商业等制造业和服务业基地,轨道交通1、3、7 号线在区内有30 个站点,逸仙高架、南北高架、G1501、S20 等高速公路四通八达。
近年来,随着宝山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人口的大量导入,宝山教育也取得了新的突破,教育规模逐步扩大,教育经费逐年递增,学校硬件设施日趋现代化,校园环境日新月异。全区现有300余所学校,16万学生和1.3万名教职员工,既拥有一批历史悠久的百年老校,又有一批新兴的现代化学校,培养了无数英才俊杰。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进一步适应现代教育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步伐。近年来,我区优化政策,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并在全区广泛兴起了学习陶行知高尚师德风范的热潮。宝山是陶行知先生工作和生活过的第二故乡,把先生作为教师从教的楷模,把先生的教育思想精华融合当代教育,倡导“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已成为宝山区万余名教师开展学陶师陶向社会的庄严承诺。区教育局积极搭设教师成长平台,从政策、资金、服务、待遇等各方面为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我区将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为宝山教育的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2015年师资需求
据统计,目前确定的2015年宝山教育事业单位第一批(共二批)师资需求数近680多人,涉及中小幼、成职校等不同学段各类学科,具体情况可查看宝山教育网(www.eicbs.com)“教师招聘”栏目中的《2015年师资招录——单位需求信息表》。
三、2015年师资招录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
2、2015年8月底之前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注:应聘业大的应届生须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证笔试)。
3、学历要求:
(1)应聘“业大”教师职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应聘“高中”教师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属于“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且近3年内属于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3)应聘“初中、小学”教师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本科学历(非全日制)且近3年内属于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4)应聘“幼儿园”教师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本科学历(非全日制)且近3年内属于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③本科学历(非全日制)且属于学前教育专业(注:“农村地区”幼儿园可择优放宽对专业方面的要求)。
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的大专学历。
(5)其他教师职位参照执行
4、普通话要求: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5、计算机等级要求:计算机初级及以上(或相当),原计算机专业的可免予此项目要求。
6、英语等级要求:须达到相应学历学位的等级要求,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者可免予此项目要求。(注:非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7、年龄要求:幼儿园教师一般在35周岁以内,其他教师一般在40周岁以内。
8、其他
(1)关于“卫生保健”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卫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卫生保健上岗证。
②本科学历(非全日制)且属于医学类院校毕业的医学类、护理类专业(注:“农村地区”幼儿园可择优放宽对院校及专业方面的要求),同时具有卫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卫生保健上岗证。
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限医学类院校)医学类、护理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其他要求按各单位制定的招录条件执行。
9、上述“农村地区”幼儿园涉及单位有
刘行中心幼、扬波幼、罗店镇幼、盛桥新村幼、马泾桥新村幼、彩虹幼、馨佳苑幼、馨佳苑二幼、城市实验幼儿园、上海农场学校(幼教学段)、海丰农场学校(幼教学段),保利叶都幼、小主人幼分园。
四、2015年师资招录基本程序
1、上报计划
各单位在核定的编额内制定上报招录计划,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2、发布公告
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由教育局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3、报名受理
用人单位受理应聘者报名,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应聘材料真实性进行预审,并确定符合职位应聘条件的人选名单。
4、组织笔试
用人单位确定好人选后报教育局参加笔试,笔试包括“综合测试”和“科目考试”两个项目,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即予“淘汰”,两项均合格者继续进入面试。
5、组织面试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继续进入试教,不合格者即予“淘汰”。
6、组织试教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纳入总分值测算,不合格者即予“淘汰”。
7、组织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和试教成绩计算总分值(笔试占30%、面试占30%、试教占40%),并按总分排序择优确定人选参加体检。(注:2015年获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免体检)
8、确定人选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定,并确定“拟聘”人选。
9、材料送审和组织公示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选制作送审材料并报局人事科,经审核后报局领导复核,再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时组织公示。
10、办理录用手续
经批准录用的“拟聘”人员携相关材料到区公务员局、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含学区)报到,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登记和社保缴费等手续。
五、联系方式
宝杨路158号宝山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编:201999)
宝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