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14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现将咸丰县2014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指标
项目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岗位条件 |
招聘对象 |
联系方式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2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 |
应届 |
2014年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
不限 |
姓名 |
电话 | |||
咸丰县第一中学 |
化学教师 |
1 |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教育、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 |
“二本”及以上师范院校和“二本”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 |
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高中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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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琼 |
0718-6831101 |
二、选聘条件
招聘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在选聘有困难时,可在“二本”及以上师范院校和“二本”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中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应聘。
招聘对象年龄: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招聘办法
对报名对象进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测试。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5日
报名地点:咸丰县第一中学政工科
应聘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拟聘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应严格对照拟聘条件进行,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并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根据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联系电话0718--6831101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4日